各市(州)建立燃煤设施动态管理台帐,实施燃烧设施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原则,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依法拆除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稳妥推进燃煤设施清洁化改造。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定期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鼓励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技术评估等方式,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深化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确保两清零一提标,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由相关主体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自主协商定价。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南美城市发展战略,统筹南部绵延山体,突出区域生态功能,与泰安市携手打造大美泰山生态共同体。
加强大气氨(NH3)排放控制。推进网约车新能源化,新增网约车新能源车型占比达到80%。(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
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十八)完善村规民约。
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
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
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
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
九、强化组织保障(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
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
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